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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 
  • 云阳县关于加强网吧经营秩序管理的通告

  • 来源:本站   编辑人:28365365.com   编辑日期:2016-05-20
  • 根据国务院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、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管理、规范我县网吧经营秩序,现通告如下:

      一、凡在本县境内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经营者,必须依法取得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《营业执照》后,方可从事网吧经营活动。

      二、凡未依法取得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和《营业执照》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,或以电子阅览室等名义变相从事“黑网吧”经营活动的营业场所,均属于查处取缔的范围。

    三、鼓励、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申办合法网吧。20165月底前,对主动停止违法经营的业主可以免于处罚。从61日起,对继续违法经营的业主予以从严从重处罚。触犯刑律的,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、设备,并处以罚款。

      四、对明知是“黑网吧”而向其租赁经营场所、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,根据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      五、对阻扰、抗拒行政执法工作的任何单位或个人,由公安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  维护网吧正常经营秩序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,希望广大群众发现有“黑网吧”或变相从事“黑网吧”行为的,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。

    举报电话:02355129500(云阳县文化执法大队)

    特此通告



    ???????????????? 云阳县文化委员会

    ???????????????? 云阳县公安局

    ???????????????? 云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
    云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

    2016年5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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